应纳税
-
两部门:我国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
今天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,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今天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,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