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保职工

  • 本月起生育津贴可直接发放至个人

    广东省医保局近期印发《关于优化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》(粤医保发〔2025〕32号),明确自2025年12月1日(含当日)起,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,原则上依本人申请,可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。

    2025-12-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