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暑假在托管班意外受伤,谁来担责?法院判了

寒暑假期间,不少家长因为工作繁忙,会选择将孩子送往校外托管机构帮忙照顾。但如果在托管期间,孩子意外受伤,责任该由谁承担?

寒暑假期间,不少家长因为工作繁忙,会选择将孩子送往校外托管机构帮忙照顾。但如果在托管期间,孩子意外受伤,责任该由谁承担?

广东一名7岁孩童暑假期间在托管中心被风扇割伤手指,导致骨折,因为协商赔偿不一致,孩子家长将托管中心告上法院索赔,托管中心则认为孩子受伤起因是自己触碰风扇,属于“自甘风险”。

20日,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,认定托管中心未尽到管理职责存在过错,应承担全部责任

2025年7月,年仅7岁的小明(化名)被妈妈送到一家校外托管中心进行暑期托管。然而,就在入托后的第三天下午,小明在托管中心内自行打开了一台落地风扇,并用手触碰旋转的金属扇叶,导致右手食指开放性骨折。事发后,托管中心先将孩子送往附近医院处理,并通知了小明的妈妈。随后,双方共同将小明转至其他医院进行手术。小明住院治疗5天,出院时医生建议“全休一个月,加强营养,住院及出院后需留陪护一人”。

事发后,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,遂诉至法院。小明的家长认为,托管中心未尽到安全管理和保护义务,应承担全部责任,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.2万余元。托管中心则辩称,事故是小明自己触碰风扇所致,属于“自甘风险”行为,且中心已尽到及时救助义务,不应承担主要责任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本案为教育机构责任纠纷。小明事发时未满8周岁,属于法律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。该托管中心作为经营性教育机构,对托管期间的儿童负有法定的教育、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,适用过错推定责任。涉案风扇属于对低龄儿童具有明显危险的电器设备。托管中心作为面对低龄儿童开放的经营性托管场所,应当预见孩童好奇心强、缺乏危险辨识能力的状况,应对风扇采取加装防护网、断电隔离等预防措施。但该中心未能举证证明已采取任何有效防护手段,尽到管理职责,因此存在过错。

同时,小明作为年仅7岁的孩子,对风扇叶片的危险缺乏认知能力,其行为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错。而其家长将孩子有偿交由托管中心照护,监护职责已转移至机构,家长本身亦不存在过错。因此该托管中心应对小明的合理损失承担全部责任。

最终,法院综合各项证据酌定托管中心赔偿各项合理损失共计6405.66元。

经办法官提醒,无民事行为能力儿童在托管期间,一旦发生伤害,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,即机构若无法自证已尽到充分管理义务,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托管机构须以“儿童视角”主动排查并采取实质性防护措施排查托管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,将安全防护前置化,切勿心存侥幸。

此外,广大家长在选择托管机构时,务必实地查看其安全环境,了解日常管理流程,与机构保持良好沟通,及时了解孩子在托情况。

文、图/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:章程 通讯员:中山法宣

(来源:大洋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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